本
文
摘
要
谢邀。
一言以蔽之,一个人购买一件艺术品,无论如何逃脱不出这三个理由:
一,对艺术的诚挚热爱;
二,看中作品投资的可能性;
三,看中其可用来炫耀等社交属性。
尽管大部分人坚称自己购买艺术品的动机是出自毫无功利目的的热爱,但事实上人们很难说服自己购买一件“一定会贬值”的艺术品。再怎么否定自己对艺术市场有兴趣的收藏家,在听到自己收藏的艺术家作品又创新高时,也还是会心中窃喜。因为如果对一件作品真正是无欲无求的热爱,他大可不必斥巨资购买,只要去博物馆欣赏即可。美术作品以其实体价值独立于戏剧、音乐等表演艺术之外,成为了一种特殊的标的物。
在这里我就上述三点举三个例子,来说明为何美术作品——也就是通常我们所说的绘画和雕塑,为何能够达到如此“天价”。以及,在“天价”背后的原因。
第一个例子可能最能够回应题主的困惑,我们仔细一点说。英国的赫德福德侯爵四世——理查德·西摩·康威(1800-1870)这个人,我们往好了说,可以称其为一个绅士——出身高贵,举止端庄,淡泊名利,乐善好施。往坏了说,就是这人是个败家子。此人一生尽享荣华富贵,但在自己作为地主的本职工作上并没有什么建树,相反地,他对艺术品收藏的兴趣堪称全家之最。尽管惠灵顿公爵和罗伯特·皮尔爵士都认为他是潜在的托利党首相候选人,但是他却在35岁的时候离开伦敦,旅居巴黎,在拉斐特大街买下了一栋宅邸,那之后不久,就开始了他辉煌的艺术品收藏生涯。他长期以来信任一位名叫萨缪尔·曼森的艺术经纪人,并给予他极高的自由度——只要是“赏心悦目”的,特别是“精美华贵”的,就统统收入囊中。至于钱,基本不是问题。例如他曾经在信中对曼森说:
“亲爱的先生……现在,我们已经有了几张非常好看的穆利罗作品,然而,我并不认为这足够阻止我再买一张更好的,特别是一张比我们现有的穆利罗更好得多的作品。虽然我希望你能在买到后用电报告知我一声,但眼下我们已经没有时间再磨蹭了,只要你觉得价钱合适,就立刻出手买下吧。”(1854年6月27日于巴黎)
在这位侯爵的一生中,他构建了一个风格多样、质量极高的私人收藏,其中他在法国洛可可艺术上的收藏品质之高,几乎可以堪比卢浮宫,在这之中又尤以弗拉格纳尔的作品《秋千》为最。他为这些收藏在伦敦建了一个大别墅,并传给了他的私生子理查德·华莱士。在理查德·华莱士死后,其遗孀将整个收藏捐给国家,条件为展馆内的所有收藏品均不得以任何形式离开展馆。
也就是说,这位爵爷倾其一生,斥巨资买了一堆自己喜欢的玩意儿——而且恰恰他的审美趣味非常通俗——最后传给了私生子。搞得家道中落。到头来就两个原因:第一,人家有钱,第二,人家愿意。用这个例子是想说明,对于我们这些把钱掰开了使的人,是难以理解他人不计成本地买一些根本没用的艺术品的。因为对他来说,钱不是问题。我们在看待一件价值一千万的作品的时候,脑子里想的是一套八百万的别墅和两百万的跑车。但是这位爵爷直接跳过这个步骤,就像路边看到一个石子儿一样,我瞧着好看,我也够得着。我就给捡起来放兜里吧。
第二个例子是中国当代的收藏家刘益谦先生。比起上面那位爵爷,刘益谦在中国收藏界可谓耳熟能详了。关于刘益谦的发家故事,网上从来不缺。至于这个中有多少是为了他的美术馆做宣传所言,又有多少是内心所想,在此不做深究。只援引他的话来描述这样一种买画的心态:
“收藏艺术品也是要考虑升值的,否则就不会有收藏。收藏不仅带来文化的乐趣,还有投资的乐趣。这中间一个是艺术的价值,一个是艺术升值的价值。收藏具有理财的功能。”(吴亚男,《典藏·投资》第62期)
事实上,刘益谦的“但求最贵”收藏口号的确为他带来了很大收益。他当初花几百万买陈逸飞的时候大家都觉得他疯了,但是现在怎么样呢?陈逸飞越来越贵。刘益谦选择从纯资本运作的角度来看待艺术品市场,例如他举例说他曾经在2000年左右上海派艺术家较为流行的时候购买了一批海派作品,但后来他均以低价出手。其理由是:“我们当时国务院成立了北京画院和上海画院,从第一任到第二任,现在特别明显,上一任王轴北京画院院长,他们俩价格现在差距也比较大。现在……北京画院王明明,上海画院史大伟,这个价格差距五倍到十倍。长时间变成一种边缘文化。海派文化,民国时期很大名头的画家,吴祉生的画我画了40万买的,2009年我把它处理掉卖了17万。”(新浪收藏:刘益谦:投资艺术品关键是找好下家)
也就是说,对于第二类收 *** 群,当我们认为一件作品是“天价”时,他仍然斥资购买的动机则是:这件作品还不够天价,还能更高。既然中间有利润,那一开始的成本虽然高昂,但是并不是亏本买卖。
第三种动机则是看中购买“天价”艺术品这一行为所带来的社交价值和宣传功能。美国收藏家诺顿·西蒙(1907-1993)非常善于通过购买艺术品来为自己创造话题价值。他非常享受于新闻广播中充斥着:“诺顿·西蒙(这个傻子)刚刚(竟然)花了220万美元(这么多钱仅仅为了)买了张伦勃朗的画!”的声音——尽管这类新闻本身通常带有戏谑和调侃有钱人的意味,但它带来的曝光率是实打实的。
1980年,苏富比拍卖行告知诺顿·西蒙,15世纪尼德兰艺术家迪里克·鲍茨的重要作品《基督复活》将于近期上拍。苏富比拍卖行估计这件作品的价格大约会在40万到50万美元,但伦敦的国家美术馆非常看重这件作品,愿意为它斥资100万美元收购。看到其中隐藏的话题价值的诺顿·西蒙一掷千金,以420万美元的“天价”购得这件作品,在当年的全球艺术品单价排行榜名列第三。而除了价格之外,其购买过程也极尽表演之能事。他派遣自己的夫人偕同其艺术顾问大卫·布尔前往伦敦竞拍,而自己则联系苏富比拍卖行的销售专员蒂姆·卢埃林。据大卫·布尔回忆说:
“在去伦敦之前,西蒙交给我三个密封好的信封,上面写着硕大的英文字母A、B、C,我问他这是干什么用的,他说我们来玩个空城计。他说,他会让蒂姆在场内暗示我是否继续竞拍。如果西蒙准备继续出价,正在和西蒙打电话的蒂姆就会把电话听筒放到自己的左耳上,如果西蒙准备放弃,蒂姆就会把电话挪到右耳。至于我自己,则要在场内一边竞拍,一边交易摆弄三个信封。当然,其实信封里空空如也,什么‘锦囊妙计’也没有。
(这里为大家做一个补充说明,在拍卖场上,原则上买家要将代表自己账户的号码牌高高举起,向拍卖师表明自己有意出价。但很多较有身份的收藏家觉得此举过于高调跌份,因此更倾向于使用一些反常举动向拍卖师传递信息,例如推帽子,挑眉毛或者玩弄手杖。而当收藏家本人不愿前往现场时,有时会给自己的代理人一个信封,里面写着自己能接受的最高价位,供代理人在竞拍时打开。)
于是,在我们实际竞买时,我就轮流交替展示三个信封,尽管拍卖师知道这是继续出价的暗示,但关于三个字母各自暗示什么意思,则是云山雾罩,一点头绪也没有。当人们看到我拆开信封,又推动作品的价格扶摇直上时,大家均被吊足了胃口,非常好奇信封里到底有什么。最后,拍卖师一锤定音:‘恭喜诺顿·西蒙美术馆成功购得此作!’西蒙就此彻底赚足了眼球。哪怕最后他没能买到这件作品,那三个信封也足以霸占第二天艺术报纸的头条了。”(莎拉·坎贝尔,《Art News》,2010年6月10日)
诺顿·西蒙美术馆现为美国最著名的美术馆之一。
总而言之,当我们认为一件作品“天价”时,往往是因为我们将自己的价值观套用到收藏家身上,认为作品本身“不值”这个数额的钱,或者是没有计算它在作品的审美之外的附加价值。如果我们置身其中,全面考虑的话,其“天价”往往便并非如此“天价”,而大多是有原因的。至于题主所问关于为何音乐就没有那么贵,其实是因为我们买音乐的时候通常只是购买音乐的私人播放权。如果要想彻底拥有一件音乐作品,其价格也颇为不菲,美术和音乐作品收藏的比较并非本文重点,在此就不做展开了。
附图:
(上图)华莱士美术馆一角(右一为弗拉格纳尔名作《秋千》)。(下图)收藏家诺顿·西蒙和他斥资220万美元购得的伦勃朗作品《一个男孩的肖像》
艺术世界的更多故事,敬请移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