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阳光讯(记者 韩建军 通讯员 严博)近日,商洛市商南县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上再出实招,出台了优化不动产登记十条措施,最大限度便民利企,着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区”。
一是实施“交地即交证”,通过与县审批局、县税务局等单位协作,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建设用地不动产登记“交地即交证”,确保用地单位在取得土地的同时即拿到不动产权证书。
二是推行“交房即交证”,参与工程规划核实、竣工验收等环节,强化部门沟通协调,在规划范围内新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新建商品房项目中实施“交房即交证”,住户入住即可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三是实施不动产登记相关资料备案制度,对于经常性长期办理不动产登记的银行、担保公司、房地产开发企业,实行营业执照、单位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金融许可证、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每年备案一次,日常业务不再提供已备案资料。
四是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实施小微企业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告知承诺制,个体工商户凭工商营业执照直接免收不动产登记费,与税务系统共享小微企业名单,做出书面承诺后,即免收相应的不动产登记费,不再要求企业另行提供属于小微企业的证明材料。以住房公积金办理预告抵押的,不收取登记费用。
五是不动产登记高频业务“跨省通办”,通过互联网在陕西省政务一体化平台的陕西不动产专区对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不动产抵押权登记、预售商品房预告登记及抵押权预告登记等三项高频事项实施“跨省通办”,实现“零跑腿、不见面”。
六是大力压缩办理时限,对于已依法依规开展首次登记的商品房转移、抵押等审批权限下放到业务窗口,达到“即来即办、立等可取”,注销登记、查封登记、解封登记现场办理,抵押登记当天办理。
七是实行紧急业务委托授权,对于需要紧急办理业务,因公不能及时审批的,由审批人实行紧急业务委托授权先行办理,随后补签完善手续,最大限度便民、利民。
八是精简国有建设用地合并审批手续,对于同一权利人申请国有出让建设用地合并登记的,在土地用途、规划条件,使用年限一致的情况下,不再要求办理合并批复手续,根据权利人申请要求直接办理合并登记。允许标准化厂房在满足独立使用的前提下,按幢、层等权属界线封闭空间为基本单元分割转让。
九是集中办理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需要查询历史登记档案资料的,可批量委托村委会、资源所或农房一体工队集中查询档案。农村房地一体首次登记需要公示的,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批量在县 *** 网站公示,批量协调镇(办)出具符合工程规划手续,最大限度减少群众“来回跑”现象。
十是方便权利人办理委托手续,对于因新冠疫情不能现场办理委托手续的,可采用拍照、录像等信息技术,随后纸质邮寄的方式,减少疫情影响,方便群众办理登记业务。
编辑:崔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