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我最爱的作家是张爱玲,我最喜欢的女人是我最爱的作家,我不自觉的去模仿她的笔迹,记录着关于我自己的一些琐碎,只不过文笔拙劣万分罢了,比如,下面的这几段。
你说出名要趁早,我不知道多少人可以幸运到有出名的机会,也不知道这里面又有多少人可以再次幸运到抓住一个早,我只知道,我的前半生平淡,平庸,平凡。
35岁,失业,单身,单亲,在这如筛子般千疮百孔的履历下,我还有一个更沧桑百倍的躯壳,头疼,气血不足,腰酸背痛家常便饭般折磨着我,我拥有一切,就是没有你口中华美的袍。
还记得,在我抿了一口别人施舍给我的咖啡☕,下定雄心壮志决定一人走完余生的那天晚上,我打死了2只蟑螂,我失眠到凌晨3点,后来回过头来细想,咖啡☕和蟑螂,竟然逆转了我的后半生。
是的,我怕蟑螂,可是它们就是来欺负我了,用它们的丑陋外表对我 *** ,用它们的成双结对对我挑衅,用它们的张牙舞爪对我宣誓,我已经完全不记得后来发生了什么,只能回想起两只尸体浸泡在血水里沾在我拖鞋底的殉情画面,怎么倒是让我想起了你说的,墙上的一抹蚊子 血。不过,此时此刻,我仿佛还是听到了当时自己的心跳 ,是那么的悲壮,不带有一丝属于女性的温柔。
就在这份惊魂未定里,有一个男人 走进了我的生活。因为我曾害怕到在公众平台求救 ,也曾不安到继续分享与蟑螂的战争,所以结果就是,蟑螂死了,这个死在我通讯录里的男人活了,我曾和他打趣,别人都是踏着七彩祥云☁️来的,他是踏着两只尸体来的。他回我,蟑螂就是他派来先扰乱我的心❤,他再来收了我的身。
嗨~我这身残躯,倒是也值得六年未动过心的唐僧来采蜜。
那晚,我和这个唐僧聊了很久,久到沉浸在夜色,一起等来了黎明,我是个虚伪的女人 吧,用一口咖啡☕替我那晚的心动 不眠当做理由,不过这样的我不是和唐僧很搭嘛,馋 我的有趣灵魂,却总说馋我年过半百的身子。
我永远记得你说过的倾城之恋,一座城的倾塌,成全了白流苏。我这两只蟑螂,该叫什么之恋呢,毕竟,如果非要我说我的一生有啥奇遇,大概就是从我吃了唐僧肉 开始 ,每天都是对前半生的救赎。
想了一天,就叫咖啡☕和蟑螂吧。
